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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隆 發達集團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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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6-01-12 22:13
便利股民調度資金 開放券商辦理不限用途貸款
2016-01-12[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
現行規定,證券商辦理借貸業務,資金用途只限於「股票買賣交割」,不過,金管會今天表示,從一月三十一日起,全面取消貸款用途限制,也就說,股民若有資金需求,可以用股票貸款,無須賣股。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王詠心表示,為使股民之有價證券得以再投資使用,並提升證券商資金運用效率,開放證券商辦理「不限用途」借貸業務;她說,這對雙方來說都是正面助益,股民不需要賣股求現,券商也能充分運用閒置資金。
王詠心指出,券商辦理不限用途借貸業務,其借款期間最長18個月,擔保品範圍除了「上市(櫃)股票」,還包括:「募集投資國內之證券投資」或「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及「登錄櫃檯買賣黃金現貨」等,擔保品必須匯撥至證券商擔保品專戶。
根據證期局推估,這項業務開放,未來將使得券商可承作資金規模近兆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