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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力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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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2-27 07:50
販賣劣油案 正義一審判無罪
記者黃德潔/臺北報導2016-02-27
頂新集團旗下正義公司被控涉嫌將飼料油摻入食用豬油販賣案,昨日一審判決正義公司無罪,販賣飼料油給正義的油商何吳惠珠判徒刑5年10個月;仲介油商林明忠4年2個月;正義總經理何育仁8個月;採購副課長胡金忞4個月。正義公司聲明指出,尊重高雄地方法院判決,並無故意違反食安法。
針對判決,正義回應表示,正義向上游供應商購買原料豬油,係以原料豬油市場行情以上價格購買,皆有品保、採購人員進行訪廠,尤其在102年底大統長基一案之後,正義更主動提高品管標準,要求檢附肉品來源證明,或肉品合法切結保證書,於進場前每批皆經過檢驗,實不知收受的原料豬油攙雜有其他原料油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