趨勢最大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3-01-25 08:08

OSU啟動 逾兆海外資金回流

1083831逾兆海外資金可望回流來台!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國際金融業務條例》修正草案,未來大型綜合券商可望設立國際證券業務(OSU)分行,可從事經紀、自營、承銷、財富管理,以及代客買賣香港紅籌股、H股、點心債、人民幣債券等國外金融中心從事的業務,吸引海外資金回台投資。
未來不排除向央行爭取換匯、外匯交易及遠期外匯商品避險等外匯業務開放,以增加國際競爭力。陳揆也指示金管會及央行,針對銀行以外金融機構辦理外匯業務進行研議,提出修改條例意見。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國際金融業務條例》修正草案,特許券商可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以擴大國際金融及證券業務規模。
陳揆表示,開放券商從事境外證券業務,訂定租稅規範,有利吸引海外資金回流,有效運用本國證券母公司資本及信用,擴大國際金融及證券業務參與者規模,對我國經濟成長,就業機會提升,培育並吸引國際金融專業人才,均有助益。
未來國際證券業務需以境外分公司形式設立,申請資格將另訂子法。官員透露,擬以大型綜合券商,資本適足率需達200%以上,未被重大處罰者優先,符合OSU券商應設立獨立會計帳務。
OSU業務範圍包括經紀、自營、承銷政府核准之外國有價證券,帳戶保管,還有資產配置、財務規劃等財富管理業務。官員說,經紀業務未來可代客買賣外國的有價證券或外幣計價衍生性金融商品,例如香港的H股、紅籌股,發行點心債等。
倘若政府開放複委託買賣人民幣債券,券商在OSU可代客買賣大陸A股、B股,但前提需取得大陸QFII資格。據悉,金管會主委陳裕璋月底擬和大陸證監會主席郭樹清會面,我方將爭取券商取得大陸QFII資格,並研商建立台灣T股可行性。
為利客戶買賣外幣金融商品避險所需,法案預留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其他與證券相關外匯業務的規定。官員說,為吸引高淨值的海外富人,換匯、外匯交易及遠期外匯商品,未來將向央行爭取開放,否則若外幣商品無法有避險工具,客戶可能流向香港等自由化金融中心,台灣將失去競爭力。
官員說,這次給予券商15年租稅優惠,包括免徵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等稅負,據公協會估計,國人(富人)海外資金逾兆元,倘若吸引國人理財業務到OSU平台,券商不必再透過香港子公司承作,可擴大券商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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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昨通過離岸券商業務(OSU)條文,券商表示大快人心。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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