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媽媽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7-03-05 07:24

金融科技條例 5月可望完成立法

2017-03-05 05:17聯合報 記者郭幸宜/台北報導
金管會副主委鄭貞茂昨天表示,「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已送行政院院會,已經列為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可望在今年上半年,五月底前完成立法程序。
鄭貞茂昨天出席「二○一七金融科技創新嘉年華」開幕致詞時,透露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目前進度與規劃。
目前實施金融科技實驗的國家,包括香港、英國、澳洲以及新加坡。鄭貞茂進表示,如果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來得及在今年上半年完成立法,台灣可望成為全球第五個實施金融科技實驗的國家。
金管會提出的「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明訂實驗期間以六個月為限,業者可申請再延一次,意即實驗時間最長可達一年。
鄭貞茂指出,金融科技實驗主要有兩大目的,包括提升金融業營運效率、協助科技業與金融業者合作,創造更多附加價值。
與會的金融總會理事長施俊吉則說,台灣具備一定的科技量能,但要思考的是,若實際運用在科技上是否具有相同優勢,建議在追求金融科技發展之際,也該適時檢討、修正發展方向。而金融科技目的說穿了,就是利用科技完成傳統金融做不到的事,但許多科技業不了解金融業本質與金融業是高度監理的產業,而監理沙盒存在也有其必要性。
「二○一七金融科技創新嘉年華」昨天在台北文創舉辦展覽,吸引六個國家、超過卅支海內外金融科技創新團隊同場競技,將近六十個攤位參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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