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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88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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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9-01-30 09:08
違法陸資一再出現 大同擬行使「歸入權」
大同(2371)三度遭查獲有陸資違規投資,公司董事會決議採取行動,依《證券交易法》第157條規定,行使歸入權,委任外部法律事務所辦理,捍衛公司及股東權益。同時,大同也表示,近期數次以不實言論損害其名譽及商業信用者,將委外法律事務,辦理自訴。
大同去年底就傳出有違法陸資投資,今年1月17日,金管會即指出中國大陸企業龍峰國際,透過維家置業、雅興投資等5個FINI帳戶買進大同股票,持股比例達18.01%,對龍峰國際及其負責人任國龍開罰402萬元,要求停止行使股東權利,並得在半年內出清持股。
大同表示,大陸企業屢屢違法利用他人名義買進大同有價證券之情事,經金管會於民國2017年5月5日、12月5日,以及今年1月17日,三度裁罰並公告在案,「受裁罰人除涉及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按金管會裁罰內容,包括該大陸企業已屬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超過10%之大股東。」
大同指出,該大陸企業未依證券交易法第22條之2及第25條等規定,申報所持有之股票種類、股數及於賣出前事先申報等。經裁罰之大陸企業既為持股超過10%大股東,則其利用人頭帳戶取得本公司股票後,六個月內再行賣出,或賣出後六個月再行買進,即有證券交易法第157條規定短線交易歸入權之適用情事。
大同表示,按證券交易法第157條短線交易歸入權之規定,法規意旨係為維護資本市場交易之公平性,就利用大股東優勢地位以短線交易獲得之利益,應依法「歸入」予公司,故董事會責無旁貸,將依法行使歸入權。
同時,大同也向近期多起外界言論,採取法律行動。大同指出,近來某些人士未向公司查證屬實,逕自召開記者會,向媒體或在社群網站公然散播不實言論,妨害公司名譽與商業信用等情事,已對本公司產生不良影響與傷害,就此等行為,經董事會決議,委外法律事務所,由公司提起自訴,以維護本公司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