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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健康養身
發佈於 2011-10-07 12:17
學前特別扣除額,擴及5歲以下
2011/10/07 09:53 時報資訊
選前大利多,再加碼!立法院財委會昨天通過增訂「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案,將適用範圍從原行政院版本二至五歲幼兒,擴大放寬為五歲以下幼兒,且家長可享有幼兒免學費補助優惠。財政部估計,將有三十多萬戶家庭享有減稅受惠,共增加可支配所得約三‧五億元,每個寶寶每年最多可省稅三千元。
若立法院年底前順利三讀通過,明年一月一日起,家中有五歲以下幼兒、所得淨額在一百一十三萬以下(稅率為五%及十二%)、基本所得額未超過六百萬元家庭,可享有每人二萬五千元扣除額。
也就是說,家中有民國九十六年以後出生的寶寶,明年所得可扣除二.五萬元,後年五月綜所稅報稅時,凡適用所得稅稅率五%及十二%者,每人可扣抵稅一千二百五十元或三千元。
台灣出生率為世界最低,為鼓勵生育,解決少子化問題,政府陸續祭出多項優惠補貼方案。立委昨針對補助範圍、要不要排富等問題吵翻天。
立委盧秀燕認為,獎勵生育不是救濟,不應排富,且應將適用範圍擴大至六歲以下幼兒。也有立委林節如等人認為,財政部應好好收稅,多編列社福預算來獎勵生育,不應亂減稅。立委許添財則指出,幼兒特別扣除額,讓所得較高的家庭優惠較多,不用繳稅的窮人卻享受不到優惠,更不公平。
最後,立院財委會達成「排富,但擴大至五歲以下幼兒」共識,受益家庭因而從二十四萬多戶擴大為三十多萬戶,每年稅收損失也由二‧三二億元增加為三‧五億元,預定明年元旦起實施,後年五月綜所稅報稅時適用。
立院昨通過的初審版本,將幼兒特別扣除額名稱修正為「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適用對象由原行政院版本納稅人「二歲以上至五歲以下」子女,擴大至「五歲以下」。立院並刪除行政院版「同一子女當年度已接受中央政府機關二學期幼兒免學費補助」,不得適用幼兒特別扣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