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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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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7-11-04 15:13
台灣曾有鞭刑 16國至今仍繼續實施
台灣曾有鞭刑16國至今仍繼續實施
2017/11/04 07:56
鞭刑究竟是不人道,或是還受害人公道?目前網友提案要施實鞭刑,而其實以前台灣是有鞭刑的!
《三立新聞》報導,台灣曾經也有鞭刑的存在,日治時期台灣總督府《罰金及笞刑處分例》中規定,財產較少或有期徒刑3個月以下得以用鞭刑代替,直到1921年才廢止鞭刑。當時日本認為鞭刑過於野蠻,早在19世紀時就廢除鞭刑,但依舊在殖民地的台灣和朝鮮執行。
《關鍵評論》報導,目前全世界仍有鞭刑的國家或地區為30個,其中多是英國前殖民地或伊斯蘭國家,分別是阿富汗、安地卡及巴布達、巴哈馬、巴貝多、博茨瓦納、汶萊、多明尼加、格瑞納達、厄瓜爾、圭亞那、印尼亞齊省、伊朗、賴索托、馬來西亞、馬爾地夫、奈及利亞、巴基斯坦、卡達、沙烏地阿拉伯、獅子山、新加坡、索馬利亞、蘇丹、史瓦濟蘭、坦尚尼亞、東加王國、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葉門與辛巴威。英國過去有鞭刑,直到1948年才修法廢止,但此前被英國殖民過的國家,則承繼了相關刑法,因此如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地仍保有鞭刑制度。(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