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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4-08 18:38

元大馬志玲夫婦遭起訴 金管會已收到起訴書 籲主.

元大馬志玲夫婦遭起訴金管會已收到起訴書籲主動請辭
Now news 2009/04/08 18:09
元大集團總裁馬志玲及其夫人元大證券董事長杜麗莊因結構債弊案遭檢方起訴,引發政院關切,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還暗示金控主管起訴就解職有前例可循。金管會主任秘書盧廷劼今(8)日指出,已收到起訴書,相關局處已積極了解當中;金管會副主委李紀珠表示,由於元大相關人士已遭起訴,歡迎元大主動調整職務,金管會也會有動作。由於明日金管會有委員會,預料應會做出處理。
元大證券購買元大投信股權等疑涉背信案,台北地檢署上週五偵查終結,元大集團總裁馬志玲及其夫人元大證券董事長杜麗莊分別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罪嫌起訴,並具體求刑10年,其餘包括元大證金公司董事長張立秋、元大銀行總經理陳麒漳、元大證券債券部副總經理吳麗敏、前元大證券董事林明義等4人也被求刑8年。
對於元大集團總裁及元大證券等多名高層主管遭起訴,金管會主秘盧廷劼今日傍晚表示,金管會已收到起訴書,相關局處也已在進行判讀及了解當中,至於何時會有結果,要看起訴書內容是否足夠深入了解,如果不足,可能還必須要更多資料。
不過,金管會副主委李紀珠指出,針對金融弊案,依法雖需等法官三審定讞才能處理,但金控法、銀行法等相關法規,授權金管會檢討金融機構負責人的適格性,若有足夠事實證明金融機構董事長、董監事等負責人,因不正當、不誠信而影響業務發展,金管會有權將該負責人解職。
她表示,金管會委員會將會依起訴書內容及法源依據,認定元大案相關負責人是否適任,將會儘速處理元大馬家案,而過去金管會也曾引用該法源認定金融機構負責人的適格性。
不過,李紀珠也說,元大金是上市公司,金管會對上市公司的要求很高,上市公司也應該要有很高的自我要求,做一個上市公司負責人,也應對數量龐大的股東負責,由於元大相關人士已遭起訴,歡迎元大主動調整職務。
李紀珠還強調,無論元大是否主動調整其相關職務,都不影響金管會主動積極處理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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