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隆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5-09-04 22:31

參與法拍 須名下沒農舍且願耕作

聯合晚報 記者邱瓊平/台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修訂通過農發條例18條之一,明訂「承受人」資格。農委會水保局長李鎮洋說,未來農舍建造和買賣都將受限,未來立法院通過後,農舍只能賣給具有農保的保險人、健保第三類的保險人或實際從事農業耕作的人;至於法拍農舍,參與法拍的人須證明名下沒有農舍,且願意耕作。
李鎮洋表示,農委會限制農舍建告和買賣的立場不會退讓,會盡速推動立法院修法,法令未修訂之前,買農舍沒有限制,但以後賣就會有風險。
前農委會主委彭作奎則表示,農發條例的精神在於「農地農用、農宅農用」,過去15年沒有規範,造成農地大量流失。根據農委會調查,目前高達68%的農舍「起造人」都不是農民,新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公告上路後,就可嚴格限制「起造人」資格,可防止非農民買農地、蓋農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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