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隆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6-01-18 09:33

房產給孩不安心 信託有保障

2016-01-18 世界日報 記者朱澤人/紐約報導
移民辛辛苦苦買房,都希望房地產能保值,同時還要關注賣房時增值稅是否很高,避免賺得錢都拿來付稅。達慶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的杜泓青表示,房地產不是股票或期貨很容易交換,賣房子麻煩要找仲介,而且一般來說買賣的人可能都有貸款,因此要善用槓桿原理投資地產。「只要用10萬元就能買到100萬元的房子,但槓桿操作不慎,地產若跌20%,本金可能是跌50%,要非常小心。」
杜泓青指出,從稅務角度來看,房子分為三類,分別是自住住宅、出租房子與土地。就第一類自住,許多人以為買房就能減稅,實際上只有貸款利息(mortgage interest)和財產稅(property tax)能減稅,另外買賣地產的交屋費用(closing cost)一部分可減,但稅務檢查(title search)不能減,尤其長島大頸動輒百萬元的房子,豪宅稅(mansion tax)也不能減。從第二類是出租投資類來說,保險、水電、冷暖氣、折舊(depreciation)都可以減稅。第三類是土地,有的人買房是待價而沽,或打掉蓋康斗(Condo),法拉盛即有不少建案是拆除原有建築蓋大樓。
杜泓青特別解說1031交換條例,適用於投資地產。「如果你賣掉房子,就會有資本利得(capital gain),但若不想繳稅怎麼辦?就是45天內去買另一棟房子,特性是要比賣的房子更貴」。賣的錢則不能放口袋,透過1031的仲介去換另一棟房子,或換三棟也行,如此便是遞延稅項(deferred tax),把第一棟賣掉的增值稅轉移到下一棟。因此有不少人把房子做1031「換到」沒有州稅的佛州,至少免掉紐約州稅。
他指出,若還是覺得不妥沒關係,出租的房子有折舊,每一年的計稅底數(tax basis)都下降,例如當初買50萬,每年折舊2萬,25年就折舊完了,但這房子價值可能變成500萬,賣掉等於全部都要交稅,所以要做1031交換,投資百貨商場,操作的好就不需要繳稅。他強調,法拉盛有很多房子價值千萬元,但因為是祖傳幾代,不敢賣,怕繳非常高的稅,因此他建議把房轉移到遺產(estate)或信託(trust),。
尤其不少人擔心,小孩拿了房產就不理爸媽:如果想把孩子名字加到房產產權也不好,會牽涉到贈與稅。他建議可成立信託,例如授予人信託(Grantor trust)和不可撤銷信託(Irrevocable Trust)。先把房子放LLC,而LLC成員屬於此信託,再把信託受惠者變成是小孩,如此要等自己過世,小孩才能拿到財產,同時小孩未來可以不用繳稅,在房屋增值部分完全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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