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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3-05 22:48

行政院調降綜所稅 後年起報稅適用

行政院調降綜所稅 後年起報稅適用
中廣 2009/03/05 14:35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決定把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由25%調降為20%,以減輕營利事業租稅負擔。另外,為減輕中低所得者的租稅負擔,個人綜合所得稅率21%以下的三個級距,也各降1個百分點,預估有380萬戶、佔全國七成的申報戶可以受惠。
「促產條例租稅減免措施」將於98年底落日,政府將可增加1,483億元的稅收,依賦改會日前開會建議,財政部修改「所得稅法」調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綜合所得稅」以減輕納稅人的負擔。行政院會5日就通過財政部提的「所得稅法」修正案,在營所稅方面,將稅率由25%調降為20%,並採行單一稅率,起徵額也由5萬元提高至12萬元。而個人綜合所得稅部分,現行綜所稅6%、13%及21%三個課稅稅率,分別調降為5%、12%及20%。216財政部次長張盛和:『把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由從25%調降為20%,綜所稅課稅稅率前面一、二、三級6%、13%及21%,各降低1%,大約有380萬戶綜所稅申報戶受惠,而且都是中低所得者受益。』
行政院指出,本次「所得稅法」修正是落實「輕稅簡政」的賦稅改革理念,有助於建立公平合理及具競爭力之租稅環境。這次修正是後年申報明年的所得適用。而「所得稅法」修正政府將減少的稅收約1,494億元,但與促產條例落日增加的1,483億元相抵,政府稅收實質僅微幅減少1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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