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張欽發 台北 2025-05-03 16:23
臺鹽:依法執行收購臺綠在外股權 但臺綠5/5股臨會取消另擇期召開。(鉅亨網記者張欽發攝)
臺鹽 (
1737-TW) 今 (3) 日發表聲明指出,臺鹽遭匿名指控刻意壓低臺鹽綠能資產,收購臺鹽綠能公司流通在外 33.25% 股權,造成小股東權益受損,臺鹽指收購價格係依公正第三方專業鑑價,並經兩位會計師出具複核意見書訂出合理價格,傳言與事實不符。
此外,臺綠順應部分股東反映審視股東會通知書時間過短,臺鹽今 (3) 日已代臺綠發布重大訊息,決議取消原定 5 月 5 日股東臨時會,擇期再開。臺綠原訂 5 日股東臨時會,唯一的討論事項即為臺綠擬與臺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案。
臺鹽今天聲明指出,臺鹽綠能公司 33.25% 股權價值評估分析報告採可類比公司法及可類比交易法之估值在 648.6 萬元至 1611.6 萬元之間,並經誠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賴明陽會計師,以及承泰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許豪文會計師出具複核意見書,故採區間中位數 1130.2 萬元作為交易對價,擬以每股現金 0.917 元執行臺鹽綠能公司股份轉換案,價格具合理性,此一股權轉案已在 3 月 28 日臺鹽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審議通過。
臺鹽表示,匿名指控所稱的「5 億元潛在收益案場」,實際為位於七股總量管制區內的未開發土地,臺鹽綠能僅持有其承租權,且因受限於總量管制,至今無法預估實際可開發時程。此一案場多年來已造成臺鹽綠能持續負擔高額租金及維護費用,外界所稱潛在收益,並無事實根據。
臺鹽也指出,為降低資產閒置所帶來的虧損風險,臺鹽綠能已公開公告標售,並正進行條件與底價等相關事項的審慎評估,整體程序透明公開。此次標售案係基於風險控管與收斂公司虧損的必要考量,並無所謂刻意延遲開標或隱匿潛在利益。
針對前經營團隊及相關人員涉不法情事,地檢署已提起公訴,臺鹽指出,臺鹽實業與臺鹽綠能將依法啟動民事求償,相關訴訟流程曠日費時,若獲有賠償,將用以彌補公司損失,原股東於股份轉換後,無須承擔未來可能衍生的經營風險,依法也不具分配求償結果的權利。另外傳所稱資產未列與百億元營收未處理,均與事實不符,相關資訊已揭露於財報,並無隱匿,截至 2024 年年底臺綠累積虧損已逾實收資本額 94.58%,所稱百億元營收實屬不實。
臺鹽指出,臺綠本次股東臨時會原預定於 5 月 5 日召開,臺鹽綠能公司係依《公司法》第 172 條規定辦理召集,並於停止過戶基準日後儘速確認股東名冊並完成通知程序。但近日接獲部分股東反映實際收到會議通知的審閱時間較短,經與股務代理機構國票公司確認後,因郵務配送及假期等因素,部分股東確實於通知寄出後較晚收到函件。為保障全體股東有充分時間審閱提案內容並行使權利,臺綠公司同意取消原訂 5 月 5 日之股東會,並將擇期重新召開,以維護股東的知情權與參與權。
臺鹽指出,自前經理人弊案爆發以來,臺鹽綠能已數次面對經營危機的挑戰,目前經營團隊除積極和電業商及下游廠商妥善處理訴訟爭議外,並與金融機構協商融資貸款條件,順利解決短期資金缺口,且陸續推動組織與人事精簡,逐步縮小虧損規模。臺鹽公司始終秉持誠信治理、專業負責與履行社會責任的原則,面對外界關切與質疑,不迴避、不卸責,以具體行動落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