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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6-08-17 06:10

〈財經週報-人口紅利〉少子化逼出婚育脫鉤 移除單身受孕障礙

2026/08/17 05:30  
《人工生殖法》修法推動「婚育脫鉤」,盼為少子化國安危機尋求破局方案。(資料照)
記者廖家寧/專題報導
在少子化與高齡化雙重壓力下,產業頻喊缺工,台灣人口紅利倒數計時,少子化已上升為國安層級的危機。「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將單身女性及女同志配偶納入捐精人工生殖適用範圍,被視為在法律層面上往「婚育脫鉤」推進。對此,醫界、社會學學者表示,盼透過完善法規保障國人生育自主權,移除法律障礙,讓有心求子的女性免走彎路,也期能更往提高生育率的目標更進一步。
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鄭雁馨指出,探討少子化現象,經濟結構有其影響力。但放到東亞文化脈絡來看,低生育率和家庭性別文化脫不了關係,東亞的一大婚育特色是「婚育包裹」,即孩子必須出生在婚姻關係中。以台灣來說,非婚生育僅2%至4%,數十年不動如山,晚婚與不婚率攀高時,生育率便嚴重崩跌。
婚育脫鉤 擺脫配偶欄框架 去單親污名
中研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博士後研究員徐蓓婕指出,制度上的婚育脫鉤,也有緩解社會污名與結構包容的效果,當國家制度正式納入非婚生育,長久以來社會認為單親家庭、非婚生子女是缺憾的觀念,以及帶有憐憫的污名有機會逐漸淡化;向大眾傳遞強而有力的訊號—「多元形式的家庭並非次等選擇,而是現代社會中平等且具備尊嚴的生存樣態」,不僅保障了女性,更為未來生長在這些家庭中的孩子預先鋪設一條法制坦途。
徐蓓婕表示,當「人工生殖法」開啟婚育脫鉤的門縫,行政體系或許能從「身分證的配偶欄」轉向「實際的養育需求」,讓資源分配不再受限於單一的婚姻框架,後續也需檢討如全民健康保險法中,已婚無業者必須優先依附於有工作配偶之下的規定,或社會救助法中的家戶所得計算方式。
能凍卵卻不能用 單身女受限異性婚姻門檻
近年來凍卵人數增幅顯著,反映女性延遲生育的需求,而非完全排斥生育,選擇凍卵的女性除卵巢早衰、癌友等醫療性凍卵族群外,很大的族群是處在事業或學業上升期但想保留未來生育選項的單身女性。然而,依照現行制度,單身女性凍卵完全合法且無需他人同意,但要解凍卵子並使用捐精人工受孕,卻必須具備異性戀婚姻關係,且夫妻一方須有不孕症或法定的重大遺傳性疾病等適用事由,導致有生育意願的單身女性、女同伴侶卡在不具備「夫妻」關係而無法使用自己的凍卵。
婦產科醫師張翊恩指出,有心求子卻不能透過合法捐精管道進行人工受孕的女性,可能尋求其他管道,但使用未經醫療專業檢驗的精液,與實際發生性行為一樣可能會有傳染病問題,因此盼透過完善法規保障國人生育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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