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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2-29 08:53

匯率風險轉換限制 停看聽

匯率風險轉換限制 停看聽
2016-02-29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為維護投資人權益,金管會規定,投資人若要投資雙幣別ETF(指數股票型基金),必須先簽具風險預告書,了解匯率、轉換限制等相關風險。
金管會日前發函開放雙幣別ETF,由於雙幣別ETF的投資,涉及新台幣與外幣間的轉換,存在匯率風險,為保障投資人權益,金管會明訂,投資人投資時,必須依證交所相關規定,簽具風險預告書。金管會官員表示,簽署風險預告書用意是在提醒投資人,投資前要注意各種可能的風險。
投資人須注意的可能風險或規定有三大項,包括第一,匯率風險,在新台幣櫃台買進的ETF,若轉換到人民幣或美元等外幣櫃台賣出時,就涉及匯率轉換,要注意匯率風險。雙櫃台間匯率的轉換價格,會依業者合作的銀行牌告利率辦理。
第二,要注意相關的轉換限制,例如融資買入或借入的ETF,就不能轉換。
第三,最早雙幣別ETF的規劃,原本是要推出R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ETF,也就是在國內募集到的人民幣資金,直接拿到大陸市場投資,省去換匯的麻煩,現在因人民幣1,000億元的RQFII還卡在兩岸服貿協議未過關,人民幣資金拿到大陸市場投資時,必須先匯率轉換,相關的投資成本要考量。
除此,雙幣別ETF的買賣,外幣部分如果是人民幣,仍須受每人每天限買人民幣2萬元額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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