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力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7-03-31 12:41

有省電燈泡宣稱6000小時 83天就壞

本帖最後由 實力 於 17-03-31 12:45 編輯
有省電燈泡宣稱6000小時 83天就壞
2017-03-31 11:25 經濟日報 記者張為竣
行政院消保處實測市售省電燈泡,有七款產品的壽命不足2000小時,換算下來燈泡只亮83.3天就熄滅;另有業者宣稱燈泡壽命1萬小時,卻未達6000小時即熄滅。
檢測壽命不到2000小時的省電燈泡,有4款宣稱壽命6000小時,分別為歐司朗、愛買、東亞照明2款,連宣稱的三分之一壽命都不足;3款宣稱壽命3000小時,分別為愛買、英貝爾、大潤發。
消保處指出,飛利浦有一款省電燈泡宣稱1萬小時,未達6000小時即熄滅;另一款飛利浦燈泡宣稱5000小時而未達。特力屋一款燈泡標示8000小時,以及另有10款宣稱6000小時,實測皆未達6000小時。
本次檢測也發現,英貝爾、光然、台灣日光燈、大潤發各有一款燈泡亮度不足標示的60;另外,有12款的燈泡光束維持率不合格。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副局長王聰麟表示,光束維持率標準分兩階段,2000小時以後亮度須維持80%,6000小時須維持60%;2000小時即熄滅的產品第一階段都屬於不合格,另有特力屋、飛利浦、光然、川石、大潤發光束維持率不足80%。
消保官王德明表示,業者自行宣稱燈泡壽命卻無法達到,即為品質有問題;壽命與光束維持率兩者皆不合格的產品有11款,10款為中國製造,台灣產商則為歐司朗。
消保官梁明圳表示,產品檢測結果不佳,懷疑其他類型燈泡是否有同樣情況,將請主管機關加強檢測。王聰麟指出,不合格產品已要求業者回收改善,若仍持續販售,標減局將裁罰10萬元至100萬元。
另外,本次檢測也有幾款燈泡一購買即無法發亮,消保處表示,購買燈泡除了檢視是否貼有商品檢驗標識、額定電壓、燈泡功率之外,可使用賣場的測試設備確認燈泡為良品。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