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5 21:59

消基會中區分事務所今揭預售屋亂象,建商違規要求付15萬訂金才能看契約。(記者蘇孟娟攝)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房價居高不下,民眾購屋動輒千萬起跳,消基會中區分事務所今公佈抽查台中11處預售屋建案,民眾「契約審閱權」竟全遭建商架空,不是未提供契約書或限民眾現場看不能帶走,更近半要求消費者須先付10到15萬訂金才可以看契約書,全都違法,要求主管機關主動稽查。
台中市法制局表示,業者要求先付訂金才能審閱屬於違規行為,若發現業者有此情形,將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依法查處。
民眾買房大不易,消基會中區分事務所去年收到30多件預售屋消費申訴案,不少人反映建商要求須先付10-15萬訂金才給看契約書,消費者付錢後反悔不買房,訂金卻拿不回來。
消基會去年10月到12月抽查台中11處預售屋建案,結果發現均有違規情況,包括有5建案要求須支付10至15萬元不等的訂金或保留金,才願意提供契約書供攜回審閱;有4建案未主動提供契約書或是只提供網路版契約書,或僅告知民眾上內政部網站查詢;甚至有2家建商限現場閱讀,或要求出示身分證簽借據才能帶回家看,建商設限民眾的契約審閱權,全都違法。
消基會中區分事務所主委陳秋瑩指出,依消保法定型化契約應有至少五日合理審閱期,且不得附加條件,違者最高可罰30萬元,另外,依公平交易法,建商若要求先付訂金才給看契約,屬於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公平會近期曾針對類似亂象對知名建商處以500萬元罰鍰。
陳秋瑩說,11件預售屋銷售案的訪查結果,將函文公平會確認是否違規,進一步裁罰,她也提醒民眾,業者要求付訂金才給預售屋契約就是違法,消費者記得維護自身權益。消基會中區分事務所副主委楊榮富則呼籲主管機關正視問題,應該主動稽查並建立檢舉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