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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 發達公司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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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3-06-26 09:16
*辯證法*修辭學
本帖最後由 尊 於 13-11-05 08:08 編輯
三維空間
(也稱為三度空間,三次元、3D),日常生活中可指由長、寬、高三個維度所構成的空間。而且日常生活中使用的「三維空間」一詞,常常是指三維的歐幾里得空間。在歷史上很長的一段時期中,三維空間被認為是我們生存的空間的數學模型。當時的物理學家認為空間是平坦的。二十世紀以來,非歐幾何的發現使得實際空間的性質有了其它的可能性。而相對論的誕生以及相應的數學描述:閔可夫斯基時空將時間和空間整體地作為四維的連續統一體進行看待。弦理論問世以後,用三維空間來描述現實中的宇宙已經不再足夠,而需要用到更高維的數學模型,例如十維的空間。
0維是一點,1維是線,2維是一個長和寬(或曲線)面積,3維是2維加上高度形成體積面,4維是3維加入時間的進階體積面。
辯證法
(Dialectic) (或辯證術、辯證方法)是一種化解不同意見的辯論方法。在兩個或更多對一個主題持不同看法的人之間的對話,他們希望通過這種有充分理由的對話建立起對事物真理的認知。它討論著自古以來都是印度與歐洲哲學中心的問題。
此詞彙應用於多種不同領域,包括哲學、自然科學與史學。
辯證法源自於古希臘的邏輯辯證過程,並因柏拉圖對蘇格拉底對話錄的記載而為人所熟知。蘇格拉底認為真理才是最重要的,惟有基於理性(類似於邏輯,而不是感情),才是說服別人與及發現真理的正確方法,並且,是一個人行為的決定性因素。他認為真理能夠在討論所使用的推理和邏輯中被發現。
辯證法以問答進行,是關於對立統一、普遍聯繫和變化發展的哲學學說。源出希臘語「dialego」,意為談話、論戰的技藝,指一種邏輯論證的形式。現在用於包括思維、自然和歷史三個領域中的一種哲學進化的概念,也用來指和形上學相對立的一種世界觀和方法論。
各種不同形式的辯證推理在古印度和西方出現,渡過了漫漫歷史長河。其三種基本形式為:蘇格拉底方法論,以黑格爾為代表的唯心辯證法和馬克思主義的唯物辯證法。其它還包括:印度教辯證法,佛教辯證法,中世紀辯證法,猶太教塔爾穆德辯證法,以及新教辯證法等。
要注意的是,辯證與辯論或雄辯不同,在辯論中,辯論者對自己的看法論點相當明確,並且以贏得辯論為目的。辯論者要麼駁倒他們的對手,證明他們自身推理的正確;要麼證明他們對手的推理的錯誤。因此,在辯論中需要有裁判或評判團來判定何方勝利;在雄辯中,演講者通過言語、修辭與感染力來說服聽眾,使他們相信演講者的理論。 詭辯者認為"才能"是最重要的,也是一個人一生行為的決定性因素。他們認為,在演說言辭中的藝術品質能夠表明一個人的才能高低。演說被認為是一種藝術形式,它通過精彩的演講來取悅並且感染聽眾。儘管如此,詭辯者仍然教導他們的學生要用各種方法來尋求才能,而不僅僅只是在演說中。蘇格拉底反對詭辯者,反對他們那「把雄辯當做一種藝術和有感染力的演說」的教導,因為這既不需要邏輯也不需要證明。
目錄
1 古代樸素辯證法
2 唯心辯證法
3 唯物辯證法
4 參考條目
5 參考資料
6 外部連結
古代樸素辯證法
在古希臘思想家那裡,辯證法的含義範圍很廣,從辯論中的一種反駁技巧,到對定義做系統評價的方法,直到研究和劃分特殊概念和一般概念之間的聯繫。赫拉克利特是古希臘樸素的唯物辯證法奠基人之一,他以主張「萬物皆流,無物常住」的哲學觀點而聞名於世,他有兩句名言:「人不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流」,「太陽每天都是新的」。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斯多德等也是古代辯證法的代表人物,他們多以唯心主義為出發點,包含著許多合理的辯證核心,例如認為真理總是具體的,具有相對性,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向反面轉化。
中國古代的很多學派都具有樸素的辯證法思想。例如以老子為代表的道家思想,老子曾有「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較」,「反者道之動,弱者道之用」、「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福兮禍之所伏,禍兮福之所依」、「柔能克剛,齒以剛折,舌以柔存」等名言。又如陰陽、五行學說,《易經》中也有以柔克剛、陰陽相互轉化、萬物生生不息等理念。再如,儒家的「中庸之道」、「過猶不及」,等等。這些都闡述了事物相對的;事物是運動、變化、發展的;世上除了變化本身之外沒有絕對的和一成不變的事物。
值得特別一提的是,中國的軍事經典《孫子兵法》也具有豐富的辯證法思想。書中探討了與戰爭有關的一系列矛盾的對立和轉化,如敵我、主客、眾寡、強弱、攻守、進退、勝敗、奇正、虛實、勇怯、勞逸、動靜、迂直、利患、死生等等。書中所說「知彼知己,百戰不殆」和「因敵而制勝」,代表了樸素的「主觀要符合客觀」的唯物思想,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辯證法思想。書中還特彆強調了對立面轉化的條件,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人的主觀能動性——孫子認為戰爭勝負不僅取決於客觀的形勢,還取決於戰爭的主觀指導是否正確:一方面,他說「勝可知,而不可為」,認為勝利可以預見,但不能憑主觀願望去取得;另一方面他又說「勝可為也」,原因是只要研究敵我雙方具體的情況正確決定自己的行動,採用正確的戰略戰術,揚長避短,就可以為勝利創造條件。可以說,《孫子兵法》正是在研究戰爭中種種矛盾及其轉化條件的基礎上提出了其戰爭的戰略和戰術。
很多人認為:古代辯證法樸素直觀,大多只描述整個世界的一般性質,對構成世界各個元素與部分認知不清,因而是不完備的,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辯證法思想體系。
唯心辯證法
從斯多葛派哲學家時代起到中世紀末,辯證法一直同形式邏輯保持相當密切的聯繫,更晚一些,康德用術語「先驗辯證法」表示揭示假相的努力,這種假相出現在試圖在現象和可能的經驗範圍之外應用知性的範疇和原則時。黑格爾把辯證法看作是:一個概念由於它自己固有的矛盾雙方衝突的結果。
唯物辯證法
馬克思和恩格斯採納了黑格爾的定義,並應用於他們對社會和經濟過程所作的解釋中。在馬克思主義的哲學體系中,辯證法被定義為是和形上學相對立的世界觀和方法論,是關於普遍聯繫和永恆發展的學說和理論——它把世界理解和描繪為普遍聯繫的整體和永恆發展的過程,把發展理解為「事物自身固有的各種矛盾,在外部因素的影響下,變化的結果」,即內因決定、外因影響(促進或延緩)。
參考條目
修辭學
本原
唯心辯證法
唯物辯證法
自然辯證法
辯證唯物主義
馬克思主義哲學
辯證神學
目錄
1 語源
2 歷史
2.1 中國
2.2 西方
3 中文的修辭類型
4 參看
5 參考
6 研究書目
7 外部鏈結
修辭學
是研究修辭的學問,是語言學的範疇。修辭是增強言辭或文句效果的藝術手法。自語言出現,人類就有修辭的需要。
修辭可以令人:
修飾自己的文章、語言,清楚傳達自己的意思,以吸引別人的注意力、加深別人的印象和抒情效果。
更清楚了解別人的意思,不會受修辭手法的影響而有所誤解。
便於分析、欣賞文學作品,以進一步理解其作品意涵。
語源
漢語中的最早的修辭一詞出現在《易經》:「修辭立其誠」...修飾文辭的意思。
修辭的「辭」可以分為文辭(寫文章所用的)和言辭(或稱語辭,口頭說話所用的)。
最初的修辭和語言一樣,重心都在說話方面;就連「辭」這個字最初也是指言語,而非文字的組合。說文解字:「訟辭也。」後來重心才向文辭發展。
歷史
中國
先秦時代就已經有了關於修辭的零星言論。例如莊子很重視寓言的效果;惠施十分重視譬喻手法。
漢代時期的學者曾激烈討論《詩經》的基本修辭手法:賦(直述)、比(譬喻)、興(聯想)。
魏晉南北朝之後,不少文學批評作品如各式各樣的詩話、詞話都有談論修辭,但專門談修辭學的作品還很少。例如劉勰的《文心雕龍》是首部「修辭」二字的意思和現代理解相同的作品,書內亦談了不少修辭手法。
宋代陳騤的《文則》則可視為第一部修辭學的專著。
民國八年(1919年)於北京發生五四運動以後,修辭學便擺脫了文學批評的範圍而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當時的修辭研究主要有兩種傾向:
1.模仿西方的修辭著作。
2.輯錄中國古人的說法。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在中文裡重要的修辭學著作之一——陳望道寫的《修辭學發凡》出版。
現今在中學教育中即開始教授行文時必須使用到的各種修辭法。
西方
西方的修辭學是由柏拉圖的學生亞里士多德發展起來的。這裡的修辭學更適合稱為修辭術或雄辯術,更是指演說的技術。在亞里士多德著作《修辭的藝術》的第一句,他描述修辭為辯證法的相對物,即是說辯證方法是找尋真理的要素,修辭方法便用作交流真理。
概說
《修辭學》開頭一句是:「修辭術是論辯術的對應物。」這句話表示修辭術是一種藝術,它和論辯術相似而不完全相同。修辭術和論辯術的題材都是有兩種可能的或然的事理、一般人的「意見」。這兩種藝術的論證方法都採用三段論法;修辭術中的三段論法叫作「恩梯墨瑪」(Enthymeme,得出或然式證明的修辭式推論)。修辭術和論辯術的差別在於修辭術採用連續的講述方式,論辯術採用問答方式;修辭術面向由各種各樣的人組成的聽眾,論辯術面向少數有知識的聽者。亞理斯多德總結說,修辭術就象是論辯術的分枝,也象是倫理學的分枝,倫理學應當稱為政治學,因此修辭學也就象是政治學。以上這些是對柏拉圖否定修辭術的藝術回答。
其他見解
智者派教師(Sophists)給修辭術下的定義是:「說服的技巧。」所謂「技巧」,實際上是指詐術。亞里斯多德否定這個說法,他給修辭術下了一個新的定義:「一種能在任何一個問題上找出可能的說服方式的功能。」所謂「說服方式」,是指言之成理、合乎邏輯的論證方式。
邏輯論證
在邏輯中,論證是基於叫做前提的一組斷言,證明叫做結論的斷言的真實性的嘗試。演繹和歸納推理的證明過程形成了論證,並假定了某種交流方式,它可以是書寫的文本、演講或交談。
概述
一般的,哲學和科學論證也常使用溯因論證和類推論證。論證可以是有效的或無效的,儘管如何確定論證是這兩個範疇中的某一個,自身也經常是大量討論的對象。非形式的,你可能期望有效的論證是強制性的,在它有能力使人信服結論的真實性的意義上。但是,這樣的有效性標準是不充足的甚至是令人誤解的,因為這更多的依賴於構造論證的人的技巧去操縱要說服的人,而更少依賴於論證自身。
論證的有效性的更少主觀性的標準經常是明顯需要的,並且在某些情況下我們甚至期望一個論證是嚴格的,就是說,堅持精確的有效性規則。這是在數學證明中使用的論證的情況。注意嚴格的證明不必須是形式證明。
在平常語言中,人們提及論證的邏輯,或使用暗示了一個論證是基於形式邏輯的推理規則的術語。儘管論證確可使用無可爭議的純邏輯推論(比如三段論),在實際論證中幾乎總是使用其他種類的推論。例如,常處理因果關係、或然性和統計或更特殊化的領域如經濟學的論證。在這些情況下,邏輯指稱論證的結構而不是可以用在其中的純邏輯的原理。
中文的修辭類型
比喻(譬喻)──明喻、暗喻(隱喻)、略喻、轉喻
排比
對比
誇飾──(時間、空間、物象、人情、數量)
諷刺
轉化──擬人、擬物、形象化
標語
映襯──正襯、反襯
借代
設問──反問、激問
反問──疑問
析字
鑲嵌
互文
對偶──單句對、句中對、隔句對、三句對
雙關
層遞
類疊──疊字、疊詞
頂真
迴文
倒裝
錯綜
摹寫
示現
婉曲
引用──明引、暗引
轉品
象徵
倒反
藏詞——歇後語
感嘆
呼告
仿擬
衍文
移覺
眺脫
析數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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