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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1-16 01:54
財經觀點/O2O商機需開放政策
財經觀點/O2O商機需開放政策
2015-01-16 聯合報 記者彭慧明整理
隨著行動上網普及,行動商務和行動行銷更能結合在一起。「O2O」也就是線上與線下的整合,將使商家與消費者連接在一起。
我們常看到百貨公司或各店家發行會員卡,主要是為了增加客戶忠誠度,但這些店家平常不會知道「誰來店裡」,要等消費者掏卡積點消費才知道,如果消費者忘了帶卡、或是逛一逛就走,店家也不知道。
很明顯的,逛街不等於購物,也許來了50人,有45人離開,但店家不清楚誰來了、為什麼不買。其實對業者來說,了解這離開的45人更有價值,因為他們沒有購物,店家才會發現應該換一批商品行銷。
近來,電信業者和店家之間,更密集的發展以LBS(行動適地性服務)和電子錢包推動與店家與消費者間的關係,帶動O2O商機。例如用戶在手機裝設電子錢包,透過電信業者sim卡與基地台持續定位,經過合作店面時,電信業者可以迅速為店家推送給許多符合需求的促銷,這使得消費者更樂於走進路邊的店面消費,從大的百貨公司到路邊的小吃店,都能夠採用這個服務。
電子錢包、電子皮夾的概念推動多年,但最重要的是現在可以串起商家、消費者,形成一個整合的生態圈,大家可以建立一個標準,在平台上提供各種服務。我認為電信業者可扮演一個加速器,推動用戶使用服務,也讓商家加入服務生態圈。
這樣的生態圈模式,是否需要政府出資,其實台灣業者很積極,不需要政府資金協助,但期待政府「開放場域」,讓我們在更多的特定場所可以進行實驗或是推動試用方案,或是讓業者導入服務時不受當下法令的限制,讓用戶、商家可以更感受到行動商務和LBS結合帶動的O2O商機。(本文由李芃君口述,記者彭慧明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