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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隆 發達集團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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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6-01-13 21:07
個股暫停交易新制 期權同步實施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13日電)配合證券市場1月15日起實施個股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台灣期貨交易所同步實施同一檔股票期貨及選擇權配合暫停交易,並停止收單,待這檔股恢復交易,期權同步跟進恢復交易。
期交所表示,若最後交易(結算)日遇標的證券因訊息面暫停交易時,這檔股票期貨及選擇權契約的最後交易(結算)日將順延至次一個營業日,最後結算價即次一營業日標的證券收盤前60分鐘的算術平均價。
另考量證券市場個股訊息面暫停交易期間遇除權、除息交易日時不順延,且除權、除息價格與一般除權、除息價格計算方式相同,因此期交所相關股票期貨及選擇權的除權、除息契約調整生效日不順延,且契約調整方式與一般除權、除息情況相同。
此外,期交所考量訊息面暫停交易主要是為使上市、櫃公司得以充分公開或說明相關重大訊息,暫停交易期間原則上不超過三個營業日,因此股票期貨及選擇權契約訊息面暫停交易期間,這檔標的證券仍可辦理抵繳保證金。
交易人如欲得知股票期貨及選擇權契約暫停/恢復交易相關訊息,可上期交所行情資訊網站查詢,如股票期貨及選擇權契約狀態欄顯示暫停,即表示這檔契約為暫停交易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