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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隆 發達集團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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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5-07-22 19:17
買房自備車位 房車比「1:2」成最佳解?
2015-07-22好房網News記者賈蓉/整理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提議「自己的車自己停」,希望民眾買車能夠自備車位,引起民眾廣泛討論,也讓房車比超過「1:1」的物件,成為民眾心中最佳投資標的,不過專家提醒,車位出售、租賃都有相關法規限制,並不能隨意轉售出租。
民眾熱議柯P新政是否意味房車比「1:2」的物件是最佳投資標的。
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表示,「馬路是給車走的」,希望民眾購屋能夠自備車位,暢通北市交通環境。車位難求,也讓民眾把腦筋動到自家停車位身上,房車「1:2」的物件成為最新投資話題。
「買房自備車位」是否代表配有2個以上車位的物件,具有投資效益?房屋專家SWAY在東森財經台《57新聞王》中分析,停車位可以分為「獎勵停車位」及「法定停車位」,但只有獎勵停車位能夠轉售給他人,法定停車位並無法單獨轉售。
SWAY說明,不少民眾在購屋時,認為多一個車位能轉租給他人停車,是不錯的投資項目,卻忽略管委會可能規定不可租給外人,導致日後糾紛不斷,且依據法律規定,法定停車位並不能單獨出售,「想賣也沒得賣」。
房仲企研室主任徐佳馨則向自由時報說明,車位的確會因為供需關係而出現漲價,但由於多數的獨立車位並無法貸款,民眾入手的現金壓力不小,如果車位漲幅超過一般民眾能容忍的範圍,車主反而可能採取其他代步方式,不會給賣方有獅子大開口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