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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5-08-27 09:12

房地合一 KPMG:父母房產移轉子女 須考量稅負差異

2015-08-2620:51〔記者邱柏勝/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新稅制明年即將上路,KPMG(安侯建業)會計師表示,房地合一新制上路後,投資者房地產持有成本及交易成本增加,將對建商與房地產代銷業造成衝擊,但影響房市的主要元兇,其實是不動產持有稅大幅增加。
KPMG今舉辦房地合一稅制研討會,KPMG副總葉劉順裕表示,今年起地方政府非自用住宅房屋稅率調高,其中台北市更調高2014年7月1日後取得使用執照新成屋的房屋標準單價及地段率,新舊房的房屋稅差距可高達30倍,許多有房階級都大喊吃不消,這才是打房最有效的手段。
針對明年即將上路的房地合一新制,葉劉順裕提醒想贈與房產給子女的民眾,必須注意房地合一上路後的稅負差異。他表示,原本父母贈與房產給子女,是按照贈與時點的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計算贈與稅,但子女要出售該房產時,亦會以贈與當時的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計算成本,因此可能產生鉅額的房地交易所得稅。
葉劉順裕舉例,父母將房產贈與子女,子女取得房產後出售,若不符合自用住宅條件,至少需負擔15%的所得稅;相較之下,若由父母先將房產出售,再以現金贈與子女,僅須課徵10%贈與稅,稅負差異很大。因此父母轉移不動產給子女時,必須妥善評估。
另外,KPMG副總游雅絜指出,房地合一稅對境內居住者和非居住者的課稅規定並不相同,境內居住者持有新制房地超過2年以上,房地合一稅稅率為20%,但非居住者在相同條件下,則適用35%的較高稅率,換言之,外資稅負較重。
游雅絜也提醒,根據我國戶籍法規定,民眾只要離開台灣2年,就會被除籍,未來出售不動產時,要特別注意納稅人身份的適用,以免被視為境外居住者,得繳較重的房地交易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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