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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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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5-20 16:52
富動科114年第1次現增案,擬調降發行股數為40萬股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6813)富動科-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擬調整發行股數1.事實發生日:114/05/202.發生緣由:(1)本公司於113年12月26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00萬股案,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及一切發行事宜,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1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8461號函申報生效。(2)本公司11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案,經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2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133485號函同意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至114年5月22日。(3)今鑑於近期國內資本市場受重大國際事件影響出現劇烈波動,並綜合考量股東權益及公司整體利益後,本公司經114年5月20日董事會決議,擬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調降發行新股數額,自原訂發行新股400萬股,調降為40萬股,發行價格維持每股新台幣15元,預計募集總金額修正為新台幣600萬元。3.因應措施:(1)本現金增資調整發行股數案,將呈報主管機關核備。(2)本現金增資調整發行股數案,全數作為充實營運資金。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擬辦理現金增資調整發行股數之因應措施:1.適用對象: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2.申請期間:自114年5月23日起至114年6月5日止。3.申請方式:於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已繳款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請填具「認股撤回暨股款退回申請書」,檢附認股繳款書存查聯影本加蓋股東原留印鑑並附上存摺帳號影本,於申請期間截止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送達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本部(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一樓),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全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惟本公司將就調整發行股數案重新提出申請,並俟主管機關核准後,將另行發布重訊公告。故「認股撤回暨股款退回申請書」及補償方案申請期間將於本案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再行調整及寄發,屆時將依核准結果辦理後續申請作業。4.增資(驗資)基準日維持1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