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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昨(3)日宣布新一輪開放措施共九條,放寬外資在養老、通信、娛樂等領域,並支持在北京設立並符合條件的中外合資旅行社從事除台灣以外的出境遊業務。
中新社報導,北京市商務局副局長劉梅英表示,北京調整「旅行社條例」中有關外商投資旅行社不得經營大陸境內居民出國旅遊業務及赴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旅遊業務准入限制性規定,支持在京設立並符合條件的中外合資旅行社從事除台灣地區以外的出境遊業務;允許在京設立的外商獨資經營旅行社試點經營中國公民出境旅遊業務(赴台灣地區除外)。
劉梅英稱,開放項目包括,放寬外商捐資舉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准入;在試點示範區取消網路接入服務業務等增值電信業務外資股比率限制等。
北京調整「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中經營增值電信業務(包括基礎電信業務中的無線尋呼業務)外商投資比率不得超過50%規定,在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範區和示範園區,取消互聯網接入服務業務(僅限為用戶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等增值電信業務外資股比不超過50%的限制。 北京取消外商投資企業取得認證機構資質需外方投資者取得其所在國家或者地區認可機構的認可且具有三年以上從事認證活動的業務經歷的要求。
北京放寬外商捐資舉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准入。北京允許外商投資設立娛樂場所和演出場所經營單位,不設投資比率限制;選擇文化娛樂業聚集的特定區域,允許設立外商獨資演出經紀機構,並在全大陸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