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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5-02 06:38

節能家電退稅2千 延至2027年底

2025/05/02 05:30  
購買節能新型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二千元,延至2027年底。(資料照)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昨通過「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修正草案」,延長購買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或第二級的新型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二千元的措施,實施期間延至二○二七年十二月卅一日,預估每年可節電五.一五億度。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現行「貨物稅條例」有關民眾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的規定即將屆期,為邁向二○五○淨零轉型目標,持續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提升高效率電器的市場滲透率,並促進家電產業升級。

鼓勵節能措施 實施近6年
他說,本次「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修正,延長相關優惠措施至二○二七年十二月卅一日,並得視實際推動情況延長一次,以二年為限;由財政部會同經濟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儘速完成修法。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宋秀玲表示,該措施自二○一九年六月十五日起實施,歷經二次延長實施期限,目前已經實施近六年;截至二○二五年三月底,已退還減徵貨物稅節能電器約一二七一萬台,減徵稅額約二一一億元。
退稅逾千萬台 減徵211億元
宋秀玲指出,這次增訂授權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延長一次,以二年為限,預估每年可節電五.一五億度,相當於節省電費十七.七八億元,並可抑制二氧化碳排放廿五.四四萬公噸。
從二○一九年六月十五日至今年三月底,減徵貨物稅的電冰箱約二八二萬台、減徵稅額四十五億元;新冷暖氣機約八一○萬台、減徵稅額一五○億元;除濕機部分一七九萬台、減徵稅額十六.六億元;約將七百多萬台老舊電器汰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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