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隆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9-06 07:09

外匯探搜-美元兌人民幣匯率 受人行新制的影響

2015年09月05日 瑞銀財富管理投資總監辦公室外匯分析師陳得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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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人行)本周向境內銀行發布指示,針對遠期外匯與選擇權交易頒布最新法定準備金規範。以下探討相關細節與可能造成的影響。
人行公布事項重點:包括自2015年10月15日起,銀行向客戶銷售美元兌人民幣的遠期外匯契約時,必須向中國人民銀行繳納準備金,價值相當於交易金額的20%。若銷售品項為美元兌人民幣的選擇權,法定準備金比率將高達選擇權契約面額的50%。
且此項法定準備金規範也適用於其他外幣兌人民幣交易(例如歐元兌人民幣、英鎊兌人民幣),準備金將以美元計價,且無論契約期間長度,統一由中國人民銀行保管一年(不支付利息),新制準備金規範適用於9月1日起生效的所有遠期外匯契約。新制法定準備金不適用於短期的美元兌人民幣遠期契約(此項新制度旨在抑制投機客購買美元兌人民幣遠期契約)。
人行向境內銀行
收取的流動資金規模
相信這項新制度將長期吸收流動資金,而不只是一次性的影響。因銀行必須每月向人行報告外匯遠期交易總額,並於隔月15日提供準備金,因此人行每月都會吸收流動資金。
所吸收的流動資金規模不至於過大,約為每月55億美元(適用於接下來的12個月,並將延續到下一波準備金規範正式頒布之前)。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的資料顯示2015年以來,各大銀行每月平均售出的外匯遠期契約價值約274億美元。如果這樣的交易規模在年底前維持不變,則各銀行每月需要向人行繳納人民幣55億的準備金。雖然預期遠期避險規模會增加,但銀行需要繳納的準備金應仍然在掌控範圍之內。
目前境內銀行的美元流動資金尚屬充裕,截至7月底為止,大陸境內銀行的美元存款量約達6,400億美元,應可避免境內美元利率突升所造成的風險。人行也可能為了補償新制所吸收的流動資金而降低法定準備率。
遠期外匯避險
成本提升幅度
此項新措施,可能將外匯避險成本提升0.5至1個百分點。現階段境內的一年期美元貸款的成本約為1.6%。假設銀行借出美元一年(國內遠期外匯契約的其中20%將設定為準備金),銀行針對遠期外匯須向客戶收取0.32個百分點的額外成本做為外匯避險。然而,依據美元流動性的狀態(及銀行自身資產負債表之考量),銀行也可能收取更高的遠期外匯避險成本,比例可能將近0.5到1個百分點。
因準備金閉鎖一年,無論基本遠期外匯契約的期數長短,都將會降低投機客或套期保值者投資較短期遠期外匯契約之意願。此時,長期避險相較於短期避險,有更高的成本效益。
可否抑制投機客
賣出人民幣?
對看好人民幣走貶的投機客來說,0.5至1個百分點的並不算多。但此為前期交易成本,因此至少可以抑制高頻交易投機客在外匯市場中美元兌人民幣之交易。其中,由於額外成本使得收支平衡的成本提高,因此可以特別抑制對人民幣較短期遠期外匯契約的投機交易。
人行這項新制度並不適用美元兌離岸人民幣之遠期交易,因此投機者可轉往投資美元兌離岸人民幣市場,以便放空人民幣。此現象可能再擴大人民幣和離岸人民幣之價差。實際上在新制度宣布後,美元兌人民幣和美元兌離岸人民幣的價差,從0.8%擴增至目前的1.5%。因新制所帶來的影響,預期後續幾個月,美元兌離岸人民幣相較於美元兌人民幣將有1.5至2%的溢價。(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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