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y888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7-11-25 16:22

Uber合作租賃車仍違規 挨罰378萬

Uber合作租賃車仍違規 挨罰378萬
2017年11月25日 15:41 中時 陳祐誠
藍綠立委昨與計程車業界代表一同舉行記者會,質疑Uber改以租賃車繼續經營計程車業務,是合法掩護非法,Uber反擊強調是與合法租賃車合作,將保留法律追訴權。公路總局表示,Uber與租賃車業者合作的模式,仍有不符規定之處,已取締租賃車公司42件、開罰378萬元,未來會持續監督並取締。
立委陳雪生、林岱樺、趙正宇等人,昨與計程車業界代表合開記者會,要求政府正視Uber問題,若繼續放任合法掩護非法,將發動全國性大規模抗爭,並提出反對UBER繳清欠稅罰款前繼續營業,反對UBER以租賃車違法經營計程車業務,反對UBER推動白牌車合法營業等「三反」。
Uber公司回應,今年4月中重新以資訊科技業者身分,與合法租賃車及計程車合作,所有車輛均為依法登記之營業用車,且司機均有職業駕駛執照,此營運模式符合台灣法令,也符合政府要求納稅、納保及納管原則。
Uber強調,非法LINE白牌車群組非由Uber公司經營,過去的罰單及稅務問題,Uber持續透過法律途徑,尋求合理的解決方法。
公路總局指出,Uber與租賃業者合作的模式仍有不符規定之處,經稽查取締後,業者已進行改正,公總未來將持續檢視雙方合作營運模式是否合法,若查有違規情事即依規定予以處分。
公路總局統計,2017年1月6日修法前,取締Uber公司違規513件、開罰7325萬元,目前已繳罰鍰6546萬元;修法後之後,處罰金額由5萬至15萬元,提高為10萬至2500萬元,並裁罰該公司43件、金額10億3100萬元,這部分Uber均未繳納。
未繳納的10億3879萬元罰鍰,公路總局均已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至於約700件的民間檢舉案,現由台北市區監理所逐案釐清檢舉資料與證據內容。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