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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油品案一審無罪,台中高分院二審去年判決大逆轉,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重判頂新製油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有期徒刑15年;最高法院今天判魏應充7罪不得易科罰金,合計5年9月徒刑定讞,另19罪得易科罰金,其餘45罪撤銷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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