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z88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0-07-01 08:42

大同股東會改選 公司派大獲全勝

大同昨(30)日舉行股東常會並改選九席董事(含三席獨董),以董座林郭文艷為首的公司派引用《企併法》,剔除市場派多數表決權,拿下全數董事席次,保住經營權。以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為首的市場派,提名十席董事全軍覆沒。




大同公司派在昨天投票前,就宣布刪除數十個法人股東與個人股東的投票權,刪除比例超過總股數23億股的五成,使得市場派幾乎無法投票,引起主管機關關注,並於晚間要求大同公司說明。


林郭文艷昨晚率領律師、法務主管召開重大訊息說明會。她指出,大同公司依據企業併購法、證券交易法、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認定依法不得行使股東權或不具投票權的股權,不納入投票計算。

市場派人士私下透露,原本握有大同超過五成股權,至少可拿下過半的五個席次。但大同公司派端出法源剔除市場派多數投票權,以大同共發行23.3億股計算,昨天出席股東可表決權數僅9.92億股,等同於公司派剔除逾五成的表決權數。

據悉,市場派以王光祥為首,已拿下大同過半股權,包括王光祥旗下三家子公司持股大同11%、外資23%、有陸資疑慮鄭文逸等的10%、委託書徵求3%,及其餘周邊人士取得的5%至6%股權。大同以有陸資疑慮為由,刪除鄭文逸的表決權。

市場派的其他股權,也被公司派認定為與王光祥的股權一樣,屬於集團式股權操作,在投票時,都被刪除表決,意即市場派所持有的過半股權有九成全被刪光。最後,市場派能有表決權的股權僅有5%至6%,全部投給獨董候選人黃國昌,仍鎩羽而歸。

大同律師團代表賴中強指出,大同為公開發行公司,任何人單獨或共同基於併購目的,取得超過10%股份,依企業併購法第27條規定,應於取得後十日內,向證券主管機關申報其併購目的等事項,如有變動應隨時補正,否則就超過部分無表決權。

賴中強說,股東與鄭文逸、王光祥、大陸地產業者任國龍等人共同基於併購目的,取得大同超過10%股份,未依法申報,依法不得行使表決權、選舉權。

此外,並依民法第71條規定,婉拒涉及陸資股東(含鄭文逸集團及大同公司向法院提起消極確認之訴之被告)出席此次股東會,行使表決權、選舉權,並婉拒其就公開徵求取得之委託書代理其他股東出席,行使表決權、選舉權。綜合以上原因,此次公司派共剔除市場派約53.32%股權的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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