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頂洞人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幽默搞笑   發佈於 2025-08-14 14:56

普發現金不排富 政院修執行時間 7個月內發放完畢

普發現金不排富 政院修執行時間 7個月內發放完畢
  • 202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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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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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商時報  楊日興

行政院14日舉辦院會記者會,左起為經濟部次長何晉滄、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主計總處副主計長陳慧娟。 圖/楊日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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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普發現金議題,行政院14日表示,鑑於朝野反映民意、關稅等不確定性變動下,普發現金不排富,但也基於過去作業時間,提出修正草案,涉及提升含普發現金行政作業費約10億元,執行時間有意修正為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發放作業、7個月內發放完畢。
行政院14日舉辦院會,會中討論經濟部擬具「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第3條、第6條、第9條修正草案,並送立法院審議。
修正重點包括,第三條強化韌性措施項目,增訂強化電力系統。第六條總預算規模從5450億元增至5900億元,增加450億元涵蓋強化電力系統、加強弱勢照顧關懷、發放現金作業費用,並預留200億元應對國際局勢變化。第九條發放現金執行期限,從原本10月底前執行完畢,修正為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並於7個月內發放完畢。
主計總處副主計長陳慧娟表示,每人發放1萬元沒有改變。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基於各界看法、朝野反映民意、產業在關稅與風災等狀況下需要更多支持,因此普發現金不設門檻,但也為弱勢族群加碼約40億元用於其他措施關懷。
對於作業時間,行政院表示,普發現金參照前次作業時間,需時約6個月,所以有所調整。將在特別條例修正草案在立法院通過後,開始編列特別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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