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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11-22 17:45

經貿局:貨貿快速通關仍會把關食安

2015-11-22 15:46 經濟日報 記者吳馥馨╱即時報導
經濟部貿易局昨日說明ECFA貨貿協議將加速兩岸貨物通關程序,儘可能在48小時內放行,引發部份人士關切,加快通關是否衝擊食安。貿易局今天強調,快速通關,不可和邊境主管機關嚴格把關食品安全查驗措施混為一談。
貿易局表示,若需經由主管機關檢驗或審核,或海關認為須加強查驗者,則根本不適用48小時內放行的規定。
貿易局也說,加速通關是應業者要求,特別在ECFA貨貿協議中討論。過去業者屢向政府反映,我國產品出口至大陸,面臨通關程序不透明等非關稅貿易障礙,造成出口交貨時程延誤,嚴重影響我出口利益,盼能在貨貿協議中,為我業者爭取產品出口到大陸之快速通關程序,以降低交易成本。
【中央社╱台北22日電】
兩岸貨貿談判,未來雙方報關原則48小時內放行。外界關切是否影響食安檢驗?經濟部說,需經主管機關檢審或海關加強查驗者不適用,不會為提升通關效率而降低進口食品管制措施。
第12輪兩岸貨品貿易談判21日起一連3天在台北圓山飯店舉行。昨天取得共識的海關程序、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SPS)2大章節,傳出遭外界質疑。
過去業者曾多次向政府反映,產品出口至中國大陸面臨通關程序不透明等非關稅貿易措施,造成出口交貨時程延誤。經濟部21日指出,兩岸貨貿協議未來將加速兩岸貨物通關程序,原則上雙方報關儘可能在48小時內放行,以降低廠商交易成本。
不過,相關措施有但書,若需經主管機關檢驗審核,或海關認為須加強查驗者,不適用48小時內放行的規定。
針對外界關切加速兩岸貨物通關程序是否影響食品安全檢驗,經濟部今天表示,政府對於各國(含大陸)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含檢驗)均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的規定辦理。
經濟部強調,將在兩岸食品安全協議、兩岸農產品檢驗檢疫合作協議等既有架構下,再依據未來貨貿協議成立的工作機制,與陸方強化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的技術交流與合作。
經濟部指出,貨品貿易快速通關,不可和邊境主管機關把關食品安全查驗措施混為一談,政府已就食品安全及邊境管制訂有完善的標準與措施,不會因為要提升兩岸貨品貿易的通關效率,而降低對中國大陸貨品的實地檢驗項目與比例等要求,且進口食品必須完成抽驗程序,檢驗合格才予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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