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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7-04-06 15:30
公告地價改二年一調 立院初審通過
公告地價改二年一調 立院初審通過
2017-04-06 15:26 經濟日報 記者潘姿羽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初審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公告地價三年一調修正為二年一調,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若本會期順利三讀,明年起便可適用。
花敬群說明,地價稅為地方稅,公告地價調整也是地方政府權責,內政部會商各地方政府及相關機關後,22個縣市有16個縣市均同意二年一調,儘管有部分縣市建議一年一調,但公告地價應具備安定性,因此建議縮短為二年一次。
經過內政委員會討論,立委均有共識,今日初審通過公告地價二年一調,另外,為了避免納稅人有漲幅較大、繳納困難的情形,也通過地方政府可辦理「延期」、「分期繳納」地價稅辦法的法源,但延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分期繳納期間不得逾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