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海洋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0-04-01 18:50

惡意逃漏稅 最高罰金500萬

財政部將在本會期送審《稅捐稽徵法》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也提出修正版本,今(1)日將於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財政部此次修正稅捐稽徵法重點有二,一是延長滯納金計算周期,二是針對重大、惡意逃漏稅案件加重罰則。
賴士葆提案則主要針對《稅捐稽徵法》第11條之1。納稅人若繳稅有困難或其他因素,可提供相當擔保,現行《稅捐稽徵法》第11條之1所列的「相當擔保」,僅包括黃金、股票、公債、銀行存款單摺及其他,賴士葆提案則主張明文列入不動產設定抵押權,且以易於變賣、能足額清償的不動產為限。
財政部對於賴士葆提案表示贊同。


經濟日報提供


官員解釋,現行實務上,納稅人想要以土地、房屋等不動產作為納稅擔保,稽徵機關也會受理,只要確認不動產容易變價及保管等條件,確保未來走到強制執行這一步的時候沒有問題即可。

此外財政部也曾在2014年發布解釋令,明訂土地、房屋在作為納稅擔保時的估價方式,土地是按公告土地現值加兩成、房屋則是依房屋現值加兩成,此外納稅人如果能提供不動產時價資料,也可核實認定。
換句話說,實務上已有機制,而立委提案則是建議將不動產抵押權直接納入母法,讓法令更明確,財政部也認同此修法方向有助減少爭議。
官員表示,財政部近期也將擬具《稅捐稽徵法》修法草案送行政院、再送立法院,建議屆時立委版本可併同行政院版本審查。
財政部預計提出的修法版本,去年已經走過預告程序,修法內容包括放寬一次被補徵鉅額稅款者可申請分期繳稅,並將逾期繳稅的滯納金計算周期,從每逾兩日加徵1%,延長為每逾三日。
此外也提高惡意、重大逃漏稅罰金、刑責,罰金上限從6萬提高至500萬元,且針對情節重大者,可處刑期從現行五年以下,提高為最低六個月、最高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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