趨勢最大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5-21 09:27

TRF納入海豚條款 6月中旬上路

人民幣目標可贖回遠期外匯(TRF)銷售引爭議,金管會昨宣布7大規範,其中納入「海豚條款」,要求業務員薪酬需與客戶未來投資風險結合,不能僅以業績做單一薪酬指標,非避險TRF商品更禁賣給一般散戶。新規範6月中旬上路。
「海豚條款」就是立即給獎。2009年連動債爭議後,避免理專為了績效獎金,不顧專業和投資人權益,胡亂推銷商品。
金管會修改「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納入「海豚條款」,規定理專薪酬需與客戶未來風險結合。
TRF需設有停損機制
銀行局長詹庭禎昨說,過去衍生性商品並沒有相關規定,未來將比照「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強化業務員獎酬制度,禁止直接和特定商品業績配額或最低門檻連結,需納入客戶紛爭或滿意度、是否違反相關法令等。
金管會昨新增7大規範,1是類似TRF複雜型高風險商品初次銷售前,需提報常董會或董事會,2是要求高風險商品需設停損機制、避免客戶無限損失,且對專業客戶要提供中英文契約書。
詹庭禎說,已要求銀行公會對TRF等商品設計,需設有停損機制、客戶不能無限損失,但是否要訂定客戶最大損失不可以超過名目本金一定比率(即保本率),則由公會自行討論。
第3是銀行需明確告知客戶承做交易相關事項,第4是對投資人銷售TRF等複雜高風險商品,需錄音且保存。詹庭禎說,目前TRF銷售對象沒有限制,未來非避險的TRF商品禁賣給一般客戶,只能銷售給大戶和機構法人。
詐騙警示戶凍結縮短
第5則是建立聯徵查詢額度機制,第6是納入「海豚條款」,禁止業務員獎酬和業績做單一連結,最後則是要求銀行,需按月向金管會申報承作衍生性商品類別、金額和客戶數。
此外,為避免影響詐騙警示帳戶者的資金需求,金管會昨也放寬警示戶凍結期間,從目前3年縮短到2年,且警示期間,除薪轉戶外,在銀行審核下,也可開立貸款戶和社會救助帳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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