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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隆 發達集團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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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5-08-12 22:17
價格橋不攏 Q2買賣違約列首位
作者記者蘇嘉維 | 富比士地產王
買賣屋糾紛中,每每冠居首位的漏水問題,在上季被終止委售趕上,並列第一名。根據內政部地政司統計顯示,今2015年上半年全台房地產消費糾紛總共808件,房屋漏水問題有80件,而緊追在後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佔66件,且在第二季全台房地產消費糾紛中,與房屋漏水問題並列第一,均達37件,並較上季增加8件。
東森房屋北區營業處副總胡淑惠分析,房地合一未定案前,稅制未明朗化,因此買賣雙方對價格不確定性增多,才造成違約狀況略增。
根據內政部地政司統計顯示,今2015年上半年購屋糾紛排名前三名的都會區,依序為新北市214件、台中市145件、台北市63件,東森房屋研究中心媒體公關主任郭寶懃觀察,往年房地產買賣交易糾紛多集中在北台灣,近3年開始,中台灣大量推出預售屋建案,因量體大相對影響交屋的品質,交易糾紛有增加趨勢。郭寶懃分析,但自去2014年開始,受到政府打房因素干擾,全台灣預售屋與新成屋成交案件有減緩情形,相對消費糾紛案也跟著減少。
房屋漏水的問題向來是台灣房地產購屋糾紛之冠,東森房屋總部法務協理周秉瀛指出,由於台灣位於亞熱帶地區,氣候濕熱多雨,尤其每逢梅雨季和暑假期間颱風干擾因素多,房屋漏水的狀況頻傳,建議消費者在看屋時及簽約前須留意不動產說明書所記載屋況重要交易資訊,若有漏水的問題,可在簽約前與賣方商議修繕方式或減少價金等方式。
但若是簽約後又或交屋前,發現漏水的問題,消費者可根據民法等規定,向賣方請求修繕或減少價金方式處理,以及若真的有重大瑕疵物件可要求解除契約;不過要注意的是,依民法規定,房屋至交付起5年內有發現瑕疵,皆可向賣方請求,不過自發現起半年內沒有向賣方提出請求,就不得再請求,請消費者務必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