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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6-07-05 14:15

催生台萊塢 立委籲設電影創投基金

催生台萊塢 立委籲設電影創投基金
2016-07-05經濟日報 記者何秀玲/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4)日召開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文化部主管公務預算解凍案。針對文化部在電影事業輔導提供輔導金,國民黨立委吳志揚認為,政府應推動「電影創投基金」,選出五至十部好電影,買斷版權、提供合理利潤,至少讓劇組及拍攝者敢於花錢拍攝,無論票房賺賠都無需承擔風險,才有機會讓台灣成為「台萊塢」。
吳志揚說,文化部辦理各項輔導金機制,提供國片拍攝者第一桶金,但杯水車薪,很多電影工作者礙於經費關係,無法發揮創意。
他建議政府推動電影創投基金,選出五至十部好電影,版權買斷,包括提供合理利潤,至少讓劇組與拍攝者敢於花錢拍攝;上映之後,無論票房賺或賠,可以不用承擔太多風險,並趕快籌拍下一部。他說:「以國家力量推出創投基金,美國有好萊塢,印度有寶萊塢,台灣或許會有台萊塢」。
文化部長鄭麗君指出,未來或許可成立中介組織,包括金融體系或民間投資,政府除提供輔導金,還能提供具循環性的投資基金。
她說,中介組織有兩種做法,一個是政府新設的文創院來擴大投資,輔導台灣創意產業;另一個是讓影視產業有一個中介組織,可成立行政法人或財團法人,以行政法人尤佳,扮演促進產業進步的角色。
【記者何秀玲/台北報導】以前電影輔導金對導演來說是及時雨,但現在輔導金只是拍片的第一桶金,不是電影產業「票房保證」。
文化部對於電影事業輔導中,預計辦理工作計畫中提出「輔導業者拍攝多元優質影片,持續辦理各項輔導金機制以提供國片拍攝者的第一桶金」。顯示輔導金機制已不再只是導演的救命錢。
昇華娛樂總經理謝侑利說,目前在台灣拍電影,單純只拿輔導金是不夠,現在昇華拍攝電視劇「勇士們」,30秒的動畫就燒掉百萬元。
針對立委提出「政府電影創投基金」,他認為,政府若操作創投基金,應先聽業者的心聲、了解民情,知道目前影視現況,以及面臨的國際威脅和市場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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