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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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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6-05 14:36
廣閎科 更正本公司於114年06月03日公告董事會決議第一次買回庫藏股事宜(修訂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6693)廣閎科-更正本公司於114年06月03日公告董事會決議第一次買回庫藏股事宜(修訂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條文)1.事實發生日:114/06/052.公司名稱:廣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無5.發生緣由:修訂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第七條6.因應措施:更正前內容:第七條 (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轉讓前,如遇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增減之比率調整之;或以低於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時,應於轉讓前,提經最近一次股東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並應於該次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列舉說明「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10條之1規定事項後辦理。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1款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10條及第10條之1之規定。更正後內容:第七條 (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遇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增減之比率調整之。轉讓價格調整公式:調整後轉讓價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x申報買回股份時已發行之普通股總數/轉讓買回股份予員工前已發行之普通股總數。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公司將修訂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第七條,將於最近期董事會追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