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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8-03 09:53

掏空案終結,勤美董座何明憲遭求刑23年

《鋼鐵股》掏空案終結,勤美董座何明憲遭求刑23年
2009/08/03 07:57 時報資訊
勤美 (1532) 、太子兩家公司高層涉掏空案,勤美董事長何明憲遭求刑23年、併科罰金1億元,7月31日以7000萬元交保,該公司今早8點半赴證交所進行重大訊息說明。
台南地檢署31日偵查終結,共起訴勤美 (1532) 董事長何明憲,太子董事長莊南田、總經理陳仁欽,律師涂錦樹等14名被告,涂錦樹被求刑33年,併科罰金2億元,求處刑期最重,檢方並以涂錦樹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續押。
台南地檢署認為勤美、太子兩家公司遭掏空7.7億元,其中勤美5億元,太子2億多元,對兩家公司相關高層從重量刑,何明憲求刑23年、併科罰金1億元,莊南田9年,併科罰金3000萬,陳仁欽1年;勤美子公司璞真建設總經理汪家玗12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太子投資副總黃秋丸18年,併科罰金4000萬元。
勤美董事長何明憲遭檢方求處重刑23年,發言人何佩芬表示,公司將坦然面對司法,3日開盤前赴證交所進行重大訊息說明。
勤美董事長何明憲已於31日以7000萬元交保,交保金額創下台南地檢署新高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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