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隆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9-22 08:29

7大類別 營所稅查核重點

2015年09月22日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長許慈美昨(21)日表示,今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選案查核,將從10月起跑,將加強查核連續五年未列入選查的案件外,還會鎖定新興行業及從事新金融商品交易的申報案件,呼籲營業人誠實報稅,以免被補稅帶罰。
為防杜不法逃漏稅,財政部五區國稅局每年均會對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進行選案查核作業,中區國稅局表示,今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將於下月陸續展開選案查核作業,若有短漏報稅業者,請儘速補報補繳,以適用免罰規定。
許慈美表示,今年度為提高選案查核的公平性,除了將加強查核連續5年未列入選查的案件外,對於已依規定申報繳納稅款,且連續3年經列選無異常應調整項目者,今年度將得免再列入選查之對象。
許慈美說,國稅局辦理選案作業時,將依據申報類型、案件特性來決定選查對象,今年度營所稅選案原則,包括七大類型:
一、營業收入淨額1億元以上,未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者;
二、依各類稅法或其他法律規定,申報適用租稅優惠減免稅捐者;
三、新興行業及從事新金融商品交易之申報案者。
四、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辦理申報者;
五、課稅年度及課稅年度之前二年度內,經查獲逃漏所得情節重大者;
六、涉有不合常規移轉訂價、對關係人負債之利息支出不得列為費用者、依金融控股公司及企併法規定,合併辦理申報者;
七、經書面審核發現申報異常或涉嫌違章情節重大者。
國稅局官員提醒,營利事業應自行檢視營所稅申報情形,若有短漏報營所稅,請儘速向各地區國稅局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在國稅局查核前補報補繳,將可適用免罰規定。
依據中區國稅局統計,近3年營所稅平均選查比率為2.99%,而各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案件的選查比率,由95年的3.58%逐年下降至102年的2.96%,已較全國平均選查比率3.42%為低。(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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