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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12-29 06:36

日月光開始收購 不得任意停

日月光開始收購 不得任意停
2015-12-29 04:16:16 經濟日報 記者韓化宇/台北報導
矽品向日月光喊話,只要能停止第二次公開收購,並在雙方合意基礎下展開併購的協商,遞出和談的橄欖枝。這項提案能否成行,最大關鍵在於日月光今(29)日上午9時前,是否能完成完成公告申報程序;一旦完成,公開收購成立,除非特定原因經金管會同意,否則不得任意停止。
日月光22日宣布,將對矽品發動第二次公開收購,預定29日上午9時開始。金管會官員表示,依據規定,發動公開收購的一方必須事先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公開收購細節事項,並向金管會證期局提出書面申報,副本則行文公開收購的一方。
然而,日月光昨日並未公告及提出申報,由於書面申報不需要主管機關核准,因此日月光只要在今日上午9時前完成相關程序,便可按時程進行二次公開收購。換句話說,日月光如果接受矽品提案,只要今日未完成公告,申請程序就會終止;一旦公告,代表協商破局,將展開二次公開收購。
值得注意的是,官員還說,依證交法第43條之5,只要展開公開收購,除非被收購方發生財務、業務重大變化,或收購方破產或重整等正當理由,經金管會同意可停止收購,否則不得任意終止。意即,日月光進行公開收購後,就等同走上一條「不歸路」。「假設」金管會同意日月光停止收購,該條文規定,公開收購人(日月光)一年內,不得就同一被收購公司(矽品)進行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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