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林媽媽 發達集團副總裁
-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7-03-02 06:07
運輸業 不開放變形工時
2017-03-02 03:16經濟日報 記者江睿智/台北報導
外界關切勞基法第34條、勞工輪班換班須有連續11小時休息,何時實施?勞動部長林美珠昨(1)日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表示,將加快腳步儘快處理,凝聚勞資、各部會共識。
這次關係到一例一休的勞基法修訂,包括勞基法第34條,該條文的實施日期明訂由行政院另定之。昨日國民黨籍立委李彥秀質詢,勞工輪班換班須有連續11小時休息,何時可上路?很多過勞司機都寄望該條文的實施來保障休息時間。
林美珠表示,勞工輪班換班須有連續11小時休息,因勞資雙方意見不同,未有共識,將加快腳步來處理,儘快凝聚共識。
針對勞工輪班換班須有連續11小時休息,前任勞動部長郭芳煜曾在立院表態,力拚立法通過後一年內實施,亦即今年底、明年初。林美珠則說「儘快處理」,是否意味將在今年內實施,有待觀察。
此外,對於貨運業、客運業等運輸業因應一例一休,現積極爭取適用四周變形工時或是責任制,勞動部長林美珠昨表態,「在現行法令下,沒有空間」。
勞動部勞動條件司長謝倩蒨指出,貨運業或客運業者在1984年8月1日適用勞基法,1995年在訂定勞基法第30條之1第2項、適用四周變形工時行業時,已將運輸業排除,亦即勞基法已明定運輸業不能適用四周變形工時。運輸業若要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責任制條款,謝倩蒨表示,則要經過審議機制,勞動部將會考量駕駛健康與安全,以及乘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