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貓 發達集團副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2-06 23:32

新奇美合併基準日再變 提前至3月18日

2010/02/06 21:22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2010年2月6日電)群創光電 (3481) 、奇美電子 (3009) 、統寶光電 (3195) 合併基準日再變,今天3家公司宣佈從前次敲定的4月1日,提早至3月18日。
群創光電、奇美電子、統寶光電1月28日董事會決議,3家公司合併案基準日暫定為99年4月1日,並同意授權董事長修訂合併基準日。因考量合併案在外國事業結合申請程序進展提前,為加速合併案流程,擬變更合併案基準日為99年3月18日。
奇美電預計股票最後交易日期為3月5日,股票停止交易日3月8日起。股票最後過戶日3月9日,股票停止過戶期間3月10日至3月18日。股票終止上市日期3月18日。
新奇美電的存續公司為群創光電,其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報合併增資發行新股案,已於1月27日補件,生效日自當天重新起算,若無重大意外,預計2月11日生效。
證期局表示,新奇美電合併基準日提前,就申報合併增資發行新股案而言並不複雜,依12個營業日申報生效制進行即可,重點在於台灣證券交易所的新股上市審查時程掌握,相信公司已預先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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