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6-07-20 15:20
哥倫比亞7月起每週最高工時調整為42小時
哥倫比亞自本(115)年7月起每週最高工時調整為42小時
根據哥倫比亞《2021年第2101號法律》及《實體勞動法》第161條規定,每週法定最高工時自原48小時逐步調降如下:2023年7月15日起降為47小時。2024年7月15日起降為46小時。2025年7月15日起降為44小時。2026年7月15日起降為42小時。
上開工時縮減不得影響勞工原有權益,雇主不得據此減少勞工薪資、社會福利、法定給付或其他既有勞動條件。經雇主與勞工雙方協議,每週42小時工時得分配於每週5日或6日,並應確保勞工每週至少享有1日休息日。
每週42小時工時制度係哥國近年重要勞動法規改革之一。企業為符合法令規定,須重新檢視並調整工作時間、勞動契約、輪班制度、人力配置及營運模式,並兼顧生產效率與勞動成本。
哥國另於2025年6月25日公布《2025年第2466號法律》,進一步修正《實體勞動法》多項規定,惟仍保留《2021年第2101號法律》所建立之漸進式工時縮減制度。該法旨在提升就業穩定、促進勞動關係正規化、改善勞動條件,並強化勞工權益保障。
《2025年第2466號法律》主要規定如下:
以不定期勞動契約為原則:勞動關係原則上應採不定期勞動契約(Contrato a término indefinido),以提升勞工就業穩定性。
加強定期及特定工作契約之規範:定期勞動契約及特定工作或工程契約(Contratos a término fijo y por obra o labor)仍得採用,惟須符合下列規定:
定期勞動契約應以書面訂立。定期勞動契約之總期間原則上不得超過4年。特定工作或工程契約應明確載明工作內容、範圍及契約目的。未符合法定要件者,該勞動關係可能自契約成立之日起被認定為不定期勞動契約。調整日間及夜間工時:日間工時為上午6時至晚間7時;夜間工時為晚間7時至翌日上午6時。勞工於夜間時段工作者,雇主應依法支付夜間工作加成。
逐步提高週日及國定假日工作加成:勞工於法定休息日、週日或國定假日工作者,其薪資加成比例依下列時程逐步提高:自2025年7月1日起,提高至80%。自2026年7月1日起,提高至90%。自2027年7月1日起,提高至100%。得另行約定每週休息日:雇主與勞工得以書面協議,將每週法定休息日安排於星期日以外之其他日期。
修正加班管理制度:企業安排勞工加班時,不再須事先取得哥國勞工部許可,惟雇主仍應履行下列義務:個別記錄每名勞工之加班日期及時數。註明加班屬日間或夜間。勞工提出要求時,應提供相關加班紀錄。保存加班費計算及支付證明。
強化勞工紀律處分之正當程序:
企業對勞工採取紀律處分前,應遵守下列程序:以書面通知勞工啟動紀律調查。明確說明受調查之事實及可能涉及之違規行為。提供或告知相關證據。給予勞工至少5日提出說明及答辯。作成具體、明確且附理由之決定。處分內容應符合比例原則。保障勞工提出異議或申訴之權利。
更新企業內部工作規則:企業應於法律生效後12個月內,依新法規定更新內部工作規則,員工人數少於10人之雇主得適用較為簡化之程序,惟仍應聽取勞工意見,並保障其陳述及辯護權。
擴大帶薪請假及許可事項:新法明定勞工於下列情形得享有帶薪請假或許可:發生嚴重家庭緊急事故。因緊急狀況就醫。依規定接受專科醫師診療。以家長或監護人身分參加學校要求之活動。出席司法、行政機關或其他法定傳喚。依法行使投票權。綜上,哥國現行每週42小時工時制度應結合《2021年第2101號法律》及《2025年第2466號法律》一併理解。前者主要規範每週工時之逐步縮減,後者則進一步調整勞動契約、夜間工時、週日及假日工作加成、加班管理、紀律程序及帶薪請假等制度。
根據哥國官方說法,相關改革有助提升勞工就業穩定及工作與生活平衡,惟亦增加企業在人力調度、契約管理、薪資成本、輪班安排及內部法遵等方面之責任與成本。(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